集宁师范学院专升本统一考试考生录取规则:1.统一考试考生分数须达到或超过同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招生计划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考生总分相同时,学校依次比较专业基础课成绩、公共课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总分、专业基础课和公共课成绩均相同,则同时录取。
关于报考集宁师范学院2023年专升本普通考生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公示五天(2023年6月2日-6月6日),如有异议请向招生就业处反映。联系电话:0474-8989142。
集宁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
2023年6月2日
完整名单查看附件:2023年集宁师范学院专升本普通考生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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