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内蒙古医科大学专升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专科层次起点升本科教育(以下简称“专升本”)的招生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内蒙古医科大学办学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三条学校国标代码:10132。
第四条办学地点:
金山校区(呼和浩特市金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华校区(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5号);锡林校区(呼和浩特市锡林郭勒南路60号)。第五条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办学层次:研究生、普通本科、高职高专、继续教育。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内蒙古医科大学设立由学校领导及党政办公室、教务处、招生就业
处等部门负责人和相关学院负责人组成招生工作专班,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专升本”招生规模,包括标准、条件和实施细则。
第八条内蒙古医科大学招生就业处是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协调处理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日常事务。
第九条内蒙古医科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专升本”招生工作过程实施监督。
第三章报名及考试
第十条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区内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普通考生”)
应同时满足下列3项条件:
1.具有我区普通高等教育学籍的2022年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专科毕业证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品行端正;
3.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或在专升本报名前纪律处分已解除。
(二)专项计划考生
根据教育部要求,实施“专升本专项计划”,专项用于招收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以下简称“专项计划考生”)。专项计划考生应是符合普通考生报考条件,且经原扶贫部门确认并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三)免试考生
在校期间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或获得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级金奖、银奖、铜奖,符合专升本报名条件的区内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
第十一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专升本网上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3月1日—7日,每日9: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网报志愿时间为2022年3月29日—4月1日,每日9: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第十三条考试科目分为公共课和专业课。公共课考试科目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题;除蒙医学及蒙药学专业外,专业课考试科目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题。公共课考试科目包含语文基础、思想政治理论、外语(英语、日语、俄语)、计算机基础四部分内容。公共课考试科目满分为200分(每部分
内容50分),专业课考试科目满分为100分,总分300分。公共课考试说明详见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公告栏的具体通知,专业课考试说明详见内蒙古医科大学本专科招生信息网(https://pgzs.immu.edu.cn/)“内蒙古医科大学2022年专科层次起点升本科教育(专升本)招生考试专业课考试说明”。
第十四条考试结束后,考生按照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公布的专升本考试成绩查询方式进行成绩查询。
第十五条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对有异议科目的考试成绩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申请时间为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公布成绩之日起72小时内截止。复核范围为试题漏判、成绩累计、登记错误情况,其他情况不属于复核范围。同一科目考生只可提交一次复核申请。具体申请复核办法见内蒙古医科大学本专科招生信息网(https://pgzs.immu.edu.cn/)发布的《内蒙古医科大学2022年专科层次起点升本科教育(专升本)招生考试复核通知》。
第四章招生计划
序号 | 学科门类 | 专业 | 计划数 | ||
普通计划 | 专项计划 | 合计 | |||
1 | 医学 | 护理学 | 16 | 16 | 32 |
2 | 管理学 | 劳动与社会保障 | 3 | 3 | |
3 | 医学 | 药物制剂 | 2 | 2 | |
4 | 医学 | 临床医学 | 5 | 5 | 10 |
5 | 医学 | 临床医学(卓越 3+2) | 30 | 30 | |
6 | 医学 | 医学检验技术 | 3 | l | 4 |
7 | 医学 | 蒙医学 | 6 | 2 | 8 |
8 | 管理学 | 市场营销 | 1 | l | 2 |
9 | 医学 | 中医学 | 5 | l | 6 |
10 | 医学 | 药学 | l | 6 | |
11 | 医学 | 蒙药学 | 2 | 2 | 2 |
合 计 | 70 | 36 | 106 |
第十六条经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审定,2022年学校专升本招生计划分“普通计划”、“专项计划”和“免试计划”三类,具体如下:
第十七条获奖免试计划暂不安排,后续具体安排待教育主管部门通知后,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十八条“临床医学(卓越3+2)”招生计划要求专科阶段为全国首批“3+2”三年制专科临床医学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班考生报考。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内蒙古医科大学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执行“学校负责,自治区招委会办公室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二十条内蒙古医科大学开通咨询及申诉渠道,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建立招生问责制,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一条各专业均不限男女比例。
第二十二条报考医学类专业的学生身体状况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关于医学类专业报考条件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三条具体录取时间及安排:
1.录取时间:2022年5月中旬完成;
2.2022年获奖免试生补录:2022年5月中旬完成;
3.发放录取名册:2022年6月上旬完成;
4.发放录取通知书:2022年6月上中旬完成。
第二十四条内蒙古医科大学按照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及具体要求,严格按照考生所读专业与招生专业对应关系进行录取,具体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对应专业指导目录》要求执行。依据《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方案》(内教办发〔2022〕3号)要求,学校针对以下3种考生类型进行分别录取。1.免试考生录取:按获奖免试考生专业志愿录取。
2.专项计划考生录取:根据录取规则及各专业报名情况,单独划定分数线,并按照专项计划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普通考生录取:根据录取规则和考生的考试成绩,在普通考生招生计划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工作结束后,在内蒙古医科大学门户网站公示被录取学生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第二十五条对于已投档考生排序成绩相同时,首先执行国家及自治区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其次按照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六条新生入学后按照规定进行入学体检,体检标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对入学体检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章其它
第二十七条专升本学生入校后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第二十八条严格履行入学资格复查程序,凡在2022年7月31日前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或经复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将依规取消其专升本录取资格。
第二十九条内蒙古医科大学执行自治区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本科收费标准。
第三十条内蒙古医科大学专业介绍详见学校网址https://jwc.immu.edu.cn/。
第三十一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内蒙古医科大学。
第三十二条颁发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普通专升本学生学历证书上注明“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学习起止时间按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学位证书颁发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招生咨询电话:0471-8136765。
第三十四条内蒙古医科大学网址:http://www.immu.edu.cn,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pgzs.immu.edu.cn。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内蒙古医科大学以往有关专升本招生工作的规定若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由内蒙古医科大学负责解释。
内蒙古专升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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